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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对他心动万千 15


“不好,因为今天秦叔叔会请我们吃大餐。”小家伙不领情,继续鼓着嘴,粉嫩粉嫩的小脸可爱的都像要滴下水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夏瑾言坐到他们身边,“那明天呢?好不好?”她继续用这招哄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也不好,每天吃大餐会胖的!”小家伙一本正经的说,“叔叔说吃饭要营养均衡,我今天吃了大鱼大肉,明天就要吃素了,不然我会长不高的。”说完,他还不忘乖巧的看秦朗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朗已经被他的样子逗笑了,他不说话,只看着夏瑾言出招哄着面前的这个混世小魔王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等夏瑾言一眼扫过来,他立刻就止住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究竟要怎样才能原谅妈咪?”吃不管用,这小家伙最近也不喜欢玩玩具了,那还有什么能让他动心的?夏瑾言实在太苦恼,想不到,最后她只得一副败像,让他直接开条件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家伙一看要让他自己开条件了,别提多高兴了,但是他还得压制住心里的狂喜,镇定道,“什么都可以提吗?”他得先把条件问清楚,不然说出来妈咪做不到,多没意思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能有害健康,不能影响妈咪工作的都可以提。”夏瑾言先把自己的下限亮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让叔叔陪妈咪去舞会,还有晚上回来的时候给我带好吃的。”小家伙眨巴眼睛,很得意的给秦朗抛去一个眼神,似乎在说:我又帮你一次哦,你可得请我吃大餐喏!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秦朗接到他的眼神,再看看夏瑾言,实在无奈的摇头。不过他心里却是高兴的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妈咪,你不答应吗?”小家伙等着夏瑾言答应,可是见她迟迟都没回答,有些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夏瑾言本不想与秦朗有过多的接触,可自从小家伙跟他粘上之后,他们之间的相处也随之增加了不知多少。小家伙明显是不死心要撮合他们。她转头看了眼秦朗,咬牙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哦!”小家伙欢呼,“这样那些坏蛋叔叔就不能靠近妈咪了,妈咪就安全了!”

        听完他的话,夏瑾言眼眶一热,这孩子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记得英国的时候,她去参加一个商业舞会,之前她是不想去的,可又关乎公司下半年订单的大事,最后她还是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有带舞伴,自然也就没有人替她挡酒,那时候她的酒精过敏症状还很严重,虽然没有五年前那么严重,可也是不能喝过多的酒的。那次她喝了太多,回家的时候整个脸色都发白,把等在客厅的小家伙吓着,他哭着给汤小米打电话,最后救护车把她送进了医院才救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件事也是小家伙四岁的时候发生的,想不到过了一年他还记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妈咪,你怎么哭了?”小家伙见她眼角湿湿的,忙从秦朗怀里移到夏瑾言怀里,抬着小手帮她擦眼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妈咪开心,妈咪没事。”她搂着儿子,又是笑又是哭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朗看着抱在一起的母子两人,想要照顾他们一生的想法又坚定了无数倍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家伙在办公室一直待到大中午,到吃饭的时候,夏瑾言说要带他去楼下的餐厅吃,他偏偏不愿意,要粘着回公司的秦朗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实在没办法,秦朗把他带回了公司,并且和夏瑾言约定,等她下班的时候来接她,三个人一起去买小家伙上学用的文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什么不愿意在餐厅吃饭?”秦朗把小家伙抱上车,以为他是嫌公司餐厅的饭不好吃,正打算问他要吃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哪知小家伙自己很主动的系了安全带,“这样妈咪才会让你去接她下班,我们才能一起去买文具啊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这孩子这么做,敢情都是为了他。帮小家伙关了车门,秦朗自己也上了车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边启动车,边说,“那中饭你想吃什么?肯德基?拉面?还是必胜客?”他只记得这小家伙比较喜欢这几样东西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公司餐厅吃饭。”小家伙慷慨陈词地拿手指着车子前进的道路,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秦朗带他回了秦氏,在秦氏的员工餐厅吃了员工餐。没想到小家伙吃的极香。

        吃完饭,他就带着小家伙回了办公室,最近他手头要处理的事情也着实很多,所以下午是不能陪小家伙玩了。还好他一看电视,就可以乖的停下来,什么都不闹腾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下午,秦朗就在处理公事中度过,而小家伙则一直在看电视,看的累了就窝在沙发上小睡一会儿,很快就到了下班时间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朗签署完最后一份文件,小家伙就迫不及待的拉着他的手跑出办公室。外面的员工看见他们的老板跟着一个小孩从办公室里跑出来,脸上还洋溢着特别灿烂的微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关于这个穿着怪兽衣服,穿着绿色球鞋的小孩的各种猜测,就四起了。有人说是秦朗的私生子,现在终于争取到了孩子的抚养权,这才爱护的连上班都带在身边。有人说他是帮别人带孩子的,现在到了下班的点,是时候把孩子还回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所有人都比较倾向第一种说法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,秦朗和小家伙已经开着车,往马路的相反方向疾驰而去,直指向康易公司大楼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朗对城市的道路熟悉,他驾轻就熟的避开了最堵的几个路段,只用了半小时见把车子停在了公司楼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家伙看公司门口进进出出的都是下班的叔叔阿姨,可怎么都不见妈咪。他向秦朗拿了手机,小手指头按下号码,把手机贴在耳边。

        电话很快就通了,没等小家伙叫妈咪,夏瑾言就知道是他,“妈咪进电梯了,乖乖在车里等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,她就挂了电话进了电梯。下电梯后,她就走到了公司门口,秦朗的车子就停在外面五十米的地方,她一眼就看见站在车子旁边迎接她的小家伙。踩着平底鞋,夏瑾言走出大楼,到了车子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妈咪,你怎么换鞋了?”小家伙很仔细,只要她身上哪个装饰发生变化,他都能第一时间发觉。

        夏瑾言抱起地上的小家伙,这时秦朗已经帮他们开了后面的车门,夏瑾言也不客气,抱着儿子就坐了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不是要逛街,穿着高跟鞋可不能逛街啊!”夏瑾言撩拨儿子的柔软的头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……”小家伙恍然大悟,“可是妈咪,这鞋子好像是汤小米阿姨的。”他低头看夏瑾言脚上的鞋子,感觉很眼熟,最后才想起来是见汤小米穿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夏瑾言实在佩服宝贝儿子的眼力,她点头表示他猜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妈咪也叫她来一起吃晚饭,可是她说有事就没来。”说话的时候,夏瑾言故意抬头看了眼前面正专心开车的秦朗,她很想在他脸上看见不一样的神情。要是有不一样的表情,哪怕是一点,那汤小米这条路也会走的比较容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朗感觉到她投来的目光,他也抬头看后视镜,对着镜子微微一笑。这笑容让夏瑾言的希望全部化为乌有。

        三个人很快就到了S市最繁华的商业街,秦朗停完车回来还看见他们两个站在两幢大型商业大厦前,似乎还没决定先进哪家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怎么不进去?”他走过去,看着好像正在纠结中的两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叔叔,妈咪说先进蓝的这家,可是我想先进红的这家,你说呢?”小家伙看秦朗来了,立马就拉他进来投票,反正叔叔肯定是站在他这边的,所以肯定是要先进红的这家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秦朗听他的话,还没搞明白哪家算红的,哪家是蓝的。夏瑾言见他一脸迷茫,解释,“你看招牌外的灯光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果然,抬眼看去,第一百货的招牌灯光颜色是蓝色,而它对面的那家时尚之都是红色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家伙只认识英文,中文估计也只认识一些简单的大写数字了。他用颜色来区分店的名字,也不足为奇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百货是S市老牌的商业中心,夏瑾言很小的时候,它就已经建在这里了。虽然装修过几次,但还是保留了原来大厦的主体,看着让她有很深的亲切感。而对面的时尚之都,一看就是这五年内发展起来的,她以前从没有见过。还记得以前对面还是很多的夜排档,她还曾经在那里喝过啤酒吃过烧烤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易,你要买什么样的文具?造型时尚的

        呢?还是质量好的?”小家伙把这个难题丢给他,秦朗一时间实在不好做决定,他只好先问小家伙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家户端着小脑袋想了想,“质量好的!”他可不想买个书包背一个星期就坏了,小家伙也是知道妈咪赚钱不容易,很多时候他也是很节俭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回答,立马让秦朗的心头大石一落,他手指立刻指向蓝色灯光招牌的一边,“那就去蓝色的这家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……”小家伙这才知道自己是中了叔叔的圈套,不过答案是他自己选的,也不能全怪叔叔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就很有绅士风度的牵起秦朗和夏瑾言的手,“那就听妈咪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夏瑾言实在拿他没办法,边笑着边跟他进了第一百货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一百货的一楼是卖各类钟表的,二楼是国际奢侈品牌的集散地,而三楼是卖衣服的,要买文具就得上四楼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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